中心理事会为中心最高决策机构,由各参加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,对全体成员单位负责。理事会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、重大政策制定、聘任学术委员会、聘任中心联合主任和平台主任,组织协调人、财、物等资源,为中心提供支撑条件和服务保障。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、常务副理事长一名、副理事长若干名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。南京大学人工微结构与量子调控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成员如下:

理事长:

陈骏(南京大学  校长)

副理事长:

潘毅(南京大学  副校长)
金力(复旦大学  副校长)
吴朝晖(浙江大学  副校长)
梅宏(上海交通大学  副校长)
朱长飞(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 副校长)
匡光力(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 副院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