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个人申报、相关院系老师推荐,中心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定,下列同学获本年度“明日之星奖学金”:

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 张宇涵
物理学院        徐康
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谭颖玲

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(4月11日-4月13日),公示期间如有问题,请与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联系。

联系人:吴老师
电 话:025-83593710

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
2016年4月8日